12月22日,湖南省湘乡市翻江镇园艺村,湘潭市人大代表李福坤所兴建的“活人墓”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壮观。当地村民告诉记者,李福坤在村上占地一亩兴建“活人墓”之后,一些村民开始实名告状,在民政和国土部门来查看之前,李福坤就雇人拖黄泥将有自己名字的墓碑掩盖。(12月23日中国青年网)
按理说,一般都是级别比较高或者对国家贡献比较大的人物,才能够修建陵园,然而这位湘潭市人大代表和这两点可完全挨不上边。实际上,我国出台的《殡葬管理条例》上早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等地建造坟墓”。虽然我国关于殡葬设施建设早有规定,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我国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仍然面临很多问题,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人健在,墓已建成”的情况依然存在。
如果说普通民众由于不懂法,擅自修建“活人墓”,尚且还能理解,但新闻中所说的李福坤乃是湘潭市的人大代表,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却占用一亩多的土地兴建“活人墓”,而且墓地里不仅有“八仙”石头雕像、还有石象、石马、石龙、石华表,隐约有朝“皇陵”看齐的趋势。都说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可这位人大代表不仅没有代表人民,反倒是带头违反国家殡葬政策,浪费国家土地资源,哪里像“人大代表”?
“活人墓”的存在,影响恶劣,如果任由其发展,必将导致恶性循环,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在我们为有这样的人大代表气愤时,更应该思考为何这样的现象屡禁不止?建“活人墓”的监管何在?为何“活人墓”建设之初无人过问?是畏惧于人大代表的权力还是监管存在漏洞?
综上,笔者以为,遏制“活人墓”的出现,既需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对擅自在公共区域建筑墓地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又要加强舆论引导力度,大力宣传生态殡葬、文明殡葬,并出台奖励措施,与移风易俗有机结合。
同时,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做革除陋习、文明殡葬的宣传者和践行者,要破除人情观念和鸵鸟心态。(齐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