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范围逐步扩大的同时,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风险也在加大:一些地区当期亏损加剧,累计结余偏离了人社部要求的“6到9个月的支付需求”。医保基金的开源节流成为摆在每一位医保管理者面前的首要任务。随着医保覆盖面接近饱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医保筹资增速也在放缓,开源不再现实,唯一的出路只能是“节流”,通过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来保障基金的收支平衡。在公立医院改革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的当下,以规范医疗服务为核心的医保智能 监控的上马,意味着医保管理部门和医院进入到了升级版的“猫鼠游戏”。(《第一财经日报》11月30日)
医保基金收不抵支,首先想到通过遏制“过度医疗”来为医保“止血”,当然没错。事实上,“过度医疗”,说白了其实就是患者在看病这事儿上花了冤枉钱,原本不该花的医疗费用却被花掉了,表面上是患者为此埋单,但真正的冤大头,无疑是医保基金。可以设想,随着医保智能监控的上马,无疑将极大的提升医保监管的效 率与穿透力,有了智能监控这一神器,“过度医疗”透支医保这一顽症,算是遇上真正的克星。
事实上,无论是大处方、大检查,还是高药价,甚至一些基层卫生院“假住院”骗保行为,都意味着对医保基金的透支。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以避免医保的跑冒滴漏,当然也就大有必要。不够,简单的加强监控手段,甚至升级智能系统,是否就能根治“过度医疗”问题,让各种透支医保的手法都现出原形,假如不深入反思产生“过度医疗”问题的根源,仅仅是智能监控出马,恐怕仍不乐观。
某种程度上,当医疗收费并不能真正体现医疗服务的价值,而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缺乏必要的分担机制,甚至医疗机构的规模乃至收入越来越成为对其实力的评判标准,“过度医疗”其实已然注定。以“切个鸡眼2000元,做个阑尾炎手术9000元”这些被视为透支医保的具体现象为例,究竟是医疗服务本身的定价过高,还是包括药品、检查以及住院费不合理,这里面究竟是哪个环节出现了“过度”,恐怕仍需一一厘清,而不能笼而统之的归之于“过度医疗”。
可见,对于“过度医疗”,当然不应纵容。但医疗服务如何定价本身,却不应被混为一谈。尽管从患者或医保的角度来看,医疗服务收费当然是项目越少越好,收费越低越好。但医疗机构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同样不容回避。而现实的情形是,虽然公立医院的确会从财政获得一定的支持,但却并不足以承担公立医院的成本,这也是公立医院仍然需要收费,也有相应定价的原因所在。既然医疗收费的定价,并不能体现其真实成本,甚至连人员费用都无法涵盖,为了维持其运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将这些缺口转嫁到其他名目上,最终仍然被由医保承担,也就并不意外了。“智能监控”,显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就难免遭遇拆招解招。
基于此,“过度医疗”的根源,其实仍是医疗服务定价的扭曲。而按照国际惯例,医疗服务的定价,首先应是在医疗机构标准化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形成成本报告,医保机构或政府预算部门根据区域内的平均成本水平和医疗保险的年度基金总额设定支付标准,并通过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形成协议价格。在这一过程中,医保本不该缺位。
从这个意义上说,医疗服务价格扭曲的现状不改变,医保在医疗定价中的买家身份不能归位,仅仅引入控费智能监控来应对医保透支,恐怕仍未“吃对药”。(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