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表示,中国当前贫困标准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每年还将根据物价指数、生活指数等动态调整。去年,贫困标准上升至2800元,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约相当于每天2.2美元,略高于世界银行1.9美元的贫困标准。(12月15日 新华网)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和人民都在为摆脱贫困而努力。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贫困的理解也不同,在艰苦的岁月里,吃饱穿暖可谓摆脱贫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彻底摆脱贫困,除了基本的生活需求以外,上学、就医、通讯、交通、精神生活等方面也要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国家根据物价指数、生活指数等动态调整贫困标准,也是为了保证脱贫人口达到一定的生活水平,切实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确保扶贫工作的整体质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扶贫开发已使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六亿多,成为全球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的国家。但扶贫开发的任务依然艰巨,进入扶贫开发的新阶段,贫困问题多是难啃的“硬骨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扶贫目标: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前不久,召开了高规格中央扶贫工作会议,要求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真正完成好更高标准的脱贫目标和任务,各地要扶贫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打好扶贫工作的“组合拳”,不能搞虚假、浮夸,玩“数字游戏”,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要求落到实处,动真格,下真功夫,让贫困地区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实惠,让贫困地区群众高高兴兴“摘帽”、踏踏实实“摘帽”。
5年时间解决剩余7017万人口贫困问题,从国际上看也没有先例。需要从上到下的全国总动员,采取超常规的扶贫举措。而一旦完成,也将是载入史册的伟大功绩——这将使中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到2030年的全球减贫目标,为中国故事、中国道路写下新篇章。(江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