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以万套的已建成保障房,在江西、河南、吉林、湖北、贵州等多地却成了“空置房”。国家审计署日前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有5个省已建成的5.75万套保障房闲置。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居住质量不佳等问题,部分保障房还在资金管理、建设、分配环节不透明,甚至沦为“虚假工程量”。(12月24日 新京报)
房房房还是房,近期关于房子的话题层出不穷,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提到去“库存”,无独有偶,如今有5.75万套保障房闲置,试问保障作用从何谈起,它又能保障谁呢?国家出台保障房政策,是针对一些低收入群体,目的是减轻他们的购房负担,让“居者有其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论述,阐明自己的“民生观”,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保障房建了就不能大量“空置”,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保障作用。
从各地审计公告来看,保障房建设规划偏远、居住质量不佳,是闲置的主因。保障房建设公开透明度不高,有的房子虽然建成了但不能通水、通电、通路,这些连群众的基本生活都保障不了,怎么能有人愿意居住,不“空置”也就不正常了。笔者认为,这些与地方政府的决策不无关系,因此各级政府不能只在数量上完成民生答卷,必须在选址、配套、分配等方面科学决策,提高透明度,让更多人参与保障房分配,不再成为“空置房”,发挥其保障作用,而不能成为一些官员的政绩工程。
审计中还发现,一些保障房项目仅仅是“纸上工程”。河南省早在2014年3月就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亿元,由于没有具体项目,这笔资金一年后被审计出仍在省级财政结存“睡大觉”;还有 7个省区的12个市县、单位,共虚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或完工量14450套。可见,一种是有资金不启动项目,一种是没有资金、项目却虚报完成多少套,这两种无疑都是为了应付考核,对上级、对组织不忠诚的表现,虚报数字。笔者认为,这些保障房就像“海市蜃楼”没有保障了该保障的困难群体,却保障了某些领导干部的“乌纱帽”,实该令人反思。
保障房事关千万人的切身利益,不是“说说”而已,房子建起来,还要用起来,像以上这种5.75万套房闲置问题也确实该引起重视了。建议,各级政府要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管的最严问责制度,杜绝将低收入群体的民生“保障房”沦为“政绩房”和少数人的“福利房”,让保障房建设不只停留在表面工程、形象业绩上,要真正让百姓得到实惠,发挥投资建设的效益。(赵红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