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西防城港防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杨彩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8000元,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机一台,予以没收。杨彩兰曾在微博中谎称父亲在天津港爆炸中去世,博取同情,非法获取网友"打赏"96576.44元。(1月28日央视新闻网)
网络发达的今日,微博,空间,微信等各种社交平台已成为当下人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交车,地铁,餐厅,甚至人来人往的马路上随处可见玩手机的人,走进一看,无非就是刷微博,刷空间,抢红包之类的。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各种社交平台已深入人心,成了万千人们打发时间的“必备神器”,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享受科技带来的“红利”,人与人之间不再有距离,天南地北的人均可齐聚一方,每个人都有粉丝,发发微博就有人关注,这些社交平台俨然成了最繁忙的“交流要塞”,而虚拟的繁忙的网络社交平台必定鱼龙混杂,各式各样的人发布各种各样的信息,而这其中诈骗信息不在少数。
天津港爆炸事故震惊全国,无数国人悲恸不已,自发为爆炸事故中受伤人员,失踪人员祈福,而令所有人不耻的是有人大肆发国难财,死难财,利用微博诈骗,佯装天津港爆炸事故受害者,而微博一发出,网友捐款达十万多元,事后才发现所有事实都是编造的,在举国上下哀悼之时发布虚假信息,欺骗了众多网友的爱心,不啻为一个丧心病狂者。
而今天,广西防城港防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杨彩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8000元,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机一台,予以没收。这晚来的判决大快人心,网友为之叫好,事实上,杨彩兰落得今天蹲监狱的下场,实属罪有应得,而这一判决的意义不仅仅只是表面上这么简单,实则杀一儆百,对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犯罪分子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而对于网络诈骗,法律这一终极武器应当用的更狠,重拳出击方可挫一挫诈骗分子的锐气。
然而,现实情况下,网络诈骗比一般诈骗更具有隐秘性,往往更难发觉,即便有人报案,侦破案件也是困难重重,诈骗分子只需一台电脑就可轻松诈骗,而这却需要耗费大量的警力财力进行破案,即便破案,也让人感觉“赔本”,而诈骗频现,人们的爱心之火便会摇摆不定,最后熄灭,危害远矣。
因此对待网络诈骗应该重拳出击,提前预防,特殊时期多关注网络信息,加派网警时时网上监督,一有风吹草动,火速采取行动,将犯罪分子扼杀在初始阶段,切不可等事态严重才收网,单靠网警远远不够,还需更多的民众参与其中,群众的力量是无限的,对付网络诈骗多些“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海淀网友”就省心高效多了,另外,社交平台管理人员须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于诈骗分子永久注销帐号,且不允许再次注册,只有多方重拳打击,网络诈骗才能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方能还网络一片宁静纯净。(喻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