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四川绵阳盐亭县一个贫困单亲家庭的女孩因为癌症晚期,收到捐款十多万元。家人曾承诺治病结束后,将剩余的钱捐给需要的人。今年1月,13岁的女孩梁颖病重去世,当地社区想把剩余的钱转捐给其他患病的人,但是女孩的父亲反悔了,拒绝返还善款。(2月25日《北京晨报》)
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生活中或者经济上给需要帮助的人伸出一只手,帮对方度过难关,是爱的传播。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不曾想到一场暖意满满的爱心捐助会闹到尴尬的境地,献出去的爱心反而让捐助者堵了心。
我们来细细琢磨这一事件。爱心人士给患癌女孩捐出善款,其本意绝对是善良美好的,帮助一个生命垂危的女孩,拯救一个贫困潦倒的家庭。对于这笔善款女孩的家人向爱心人士承诺:如果梁颖治疗效果不佳,他们将捐出余下的爱心资金,给其他需要救助的患者。这本是一场捐助者献爱心,受捐者满怀感恩之心,一起让爱心传递的感人故事啊。可是真到了将余下资金捐出去的时候,女孩的父亲却做出了令人失望的举动。前一天还表示愿意捐出善款,次日却说爱心款已经用完,一夜间就换了天地,显然是个谎言,说到底,已经到手的鸭子不舍得再放飞。
梁父此举实乃思想观念的不端正。试想,如果没有爱心人士的捐助,面对女儿的重病和家中经济困难的现实情况,身为父亲他又将何去何从?爱心捐款本不是自己劳动所得,对于他人的爱心应回以感恩和感谢。而梁父“这些钱捐给了我们,我们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想捐给哪个就捐给哪个”的言论更是伤了无数爱心人士的心,对于善款的使用应该遵从爱心人士捐助的初心,把钱用在刀刃上,身为受捐者家属任性为之肆意处之那还了得?
我国很多爱心捐助活动进行的比较直接,善款由爱心人士直接将钱给到受捐者手中,而对于善款的使用情况,爱心人士却是无从查起。当爱心款到一定规模,就难免出现尴尬。要做到善款善用,需要受捐者摆正心态,怀感恩之心,需要健全的法律来维护爱心人士的合法权益,更需要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全面监管善款的详细使用情况,对此,可以将善款交由有资质的慈善机构统一管理,做好善款使用明细。爱心不堵心,方能永续传递!(张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