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河北沧州市第一中学12名高中生因在校携带或使用手机陆续被劝退,随后引起热议,当地教育局随后介入调查。昨天(31日),一名学生家长向新京报记者反馈称,沧州市教育局通知孩子立即返校。随后沧州市教育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报称,在批评教育、本人认识错误的基础上,12名学生立即返校学习。(新华网 4月1日)
一直以来,中国的学校都有一条明文规定的校规:禁止学校携带或使用手机。不可否认,手机的“危害”已经不能小觑,成年人玩起手机尚且不能自拔,更不用说学生,更容易沉迷,无心学业。学校这一规定的出台,出发点是好的,为了保护学生,安心学习。但拿携带手机使用手机当做“劝退”的理由,明显有点“过头”了。好在学校意识到了这种“过头”的行为,已经通知12名学生返校学习。
人孰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试想,如果这12名学生真的被劝退了,从此学业一落千丈,内心产生阴影,这样的结果谁也不想看到。学校的职责应该是多站在育人角度看问题。“劝退”只是为了学校‘好管理’,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完全背离了“教书育人”的初衷。每个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特别是处于青春期叛逆期的学生,因一时思想糊涂做了错事理应给予改正的机会,保留其学籍,给予一定程度惩罚,让其继续完成学业。这样既反映出学校宽仁为怀,教化启迪学生的光辉形象,又能为社会多培育出一批合格人才。
学生携带手机的理由有很多,或者用来与父母联系,又或者用于学习,但不管是哪一种,都不能因此影响了学习。同样,学校“教书育人”的方式有很多,或者奖励,又或者惩戒,但不管哪一种,都不能以此伤害学生,应以爱护学生为目的。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生犯错只要知错就改,就是好学生,想必有了这次“劝退”的“教训”,学生们应该会把学习放在第一位,而学校对返校学生更不能带有“有色眼镜”,要加倍关心爱护,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心理疏导和学业指导,使其尽快进入正常学习生活状态,不要留下心理阴影。(邹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