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天职者,“斩立决”!

2016-04-15 14:28:08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贾东亮
天职神圣,不得亵渎。我们相信,这些性侵幼童的教师、拐卖婴儿的医生必受法律严惩。

    总有些事人神共愤,比如教师性侵幼童、医生谋杀病人、警察伤害公众,此类极端恶性事件突破社会心理底线,戕害人类最基本的情感,可谓恶贯满盈,人人得而诛之。

    对于一些崇高的职业,人们偏爱赋予“天职”的解读——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除暴安良是警察的天职……同时,承担天职者也被尊称为“园丁”“白衣天使”“钢铁长城”……

    《荀子·天论》:“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古人认为四时变化、百物生长,是天的职能,因称“天职”。近现代,被引申为“人应尽的神圣义务”。在国外,“天职”原本也是一个宗教概念。德语的Beruf和英语的calling,原意指“上帝安排的任务”。在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对《圣经》翻译中,首次被移用到世俗“职业”一词。此后,“责任的践履”才备受重视。

    恪尽天职者,古今中外莫不尊崇。然而,有少数害群之马,并不珍惜这些荣耀。失职渎职,有损职业道德,为人不齿;亵渎天职,更是突破底线,天理难容。

    2000年震惊世界的英国“死亡医生”希普曼,在23年间共杀害215名病人。2013年又曝出巴西一名女医生涉嫌谋杀300多名病人,作案动机竟是“腾床位”。妙手仁心,变态为蛇蝎心肠,让人不寒而栗。

    更令人发指的是,“教师”这个高尚圣洁的名词,近年来频频因“性侵”“强奸”见诸媒体。中国女童保护基金的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媒体曝光的340起性侵儿童案中,一人对多名儿童性侵害的96起,其中教师作案38起,占40%。国外亦然,在美国基础教育阶段,有450万学生受到老师的性侵害。

    职业信任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这种信任也导致职业犯罪更为隐蔽,当惊人的案例被曝光时,往往已是罪行累累、触目惊心。

    对亵渎天职者,必须用重典,要有“斩立决”的果敢和时效,除恶务尽。

    2015年,甘肃一小学教师强奸猥亵26名幼女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时,明确指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一名6岁男童在雅加达知名国际学校遭性侵,2014年底轰动印尼。2015年,印尼政府“放大招”,内阁会议通过将“化学阉割”作为对性侵儿童罪犯的额外惩罚。

    近日,温州审理特大婴儿拐卖案中,竟有一名退休女医生涉嫌拐卖4名婴儿,舆论哗然。

    天职神圣,不得亵渎。我们相信,这些性侵幼童的教师、拐卖婴儿的医生必受法律严惩。我们期待,对那些或见诸媒体、或暗中潜藏的亵渎天职者,有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容个别害群之马玷污职业的神圣。

    作者:荆楚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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