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有的隐私信息,包括开房记录、名下资产、乘坐航班,甚至网吧上网记录信息,只要有人付钱,就可以轻易被查到。还有,四大银行存款记录,手机实时定位,手机通话记录,他们也都能查到,更可怕的是,竟然有第三方软件为这样的服务提供担保,整个交易已跃升到了“平台化”的地步。只要最低付费700元,就能够买到“身份证大轨迹”的全套信息查询服务(据12月12日《南方都市报》)。
据报道中记者得到的商家介绍,所谓“身份证大轨迹”的全套查询,只需购买者提供某人的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包括开房记录、列车记录、航班记录、网吧记录、出境记录、入境记录、犯罪记录、住房记录、租房记录、银行记录、驾驶证记录等11个项目在内的材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信息不但涵盖一个人的方方面面,更有不少属于个人私密。尤其这些信息的源头产生,基本都属于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政府部门规定采集形成的信息资源。某些如出入境记录、犯罪记录等甚至直接就来自于政府职能机构。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些原本属于政府部门采集并能在网络上随意购买到的各种信息,很多时候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因为需要却又不得不在政府之间来回奔波。既然不法分子可以将这些信息随时更新并可“打包”出售,其中的“套路”不免让人遐想。
其实,无论不法分子如何神通广大,相比起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技术和各种信息资源都十分有限,尤其是这种针对公民信息资源的违法犯罪,没有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疏于防范甚至有意无意的纵容乃至“配合”,不法分子既不可能掌握如此丰富广泛的信息资源,更不可能成为一种“犯罪产业”。而从不法分子兜售的所谓“身份证大轨迹”全套信息“科目”中更不难看出,不法分子的触觉已经不局限于公民银行的财产信息,甚至已经延伸到社会普遍认为最不可能的警方系统。
我们知道,公民的网吧记录、酒店住宿及租房记录等,都是由警方规定服务单位必须联网登记以供警方随时掌控的信息,不通过警方的数据库,不法分子很难采集到国内所有酒店的入住信息。同样,出入境和犯罪记录也只有公安边防和各地公安机关有明细记载,普通群众不仅很难获取,有时为了一纸无犯罪记录证明甚至要远奔户籍所在地去找警方开具。就是这样原本以为非常权威严肃的信息记录,不法分子也能够轻松对外销售。更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这些被打包销售的“身份证大轨迹”,经媒体记者实际验证,居然还都准确无误,甚至连当事人都已经忘却的酒店住宿经历,都被记录精确到了秒,着实让人感到胆寒。
由此可见,几乎我们社会的每一个人,都被信息不法分子给做了完全彻底的“扫描”,不但已经没有半点隐私可言,甚至连自己都忽略的某些“轨迹”,都会被他们的记载的清清楚楚。显然,人们并不担心政府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而去采集使用公民的所有信息,然当这些信息全部被不法分子所掌握甚至“按需利用”,对于社会公民来说,几乎就没有安全感可言。实际上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当以社会管理和服务之名,将公民所有可能影响社会的所有信息进行采集,在没有给社会管理提供帮助和没有给公民提供服务之前,却已经流入不法分子的“资源库”,一方面群众办事仍要“跑腿”,一方面不法分子却兜售获利甚至造就犯罪。这种双重“挤压”,给社会和群众带来的就不仅仅是“不安全感”而是“危机四伏”了。
显然,政府职能部门规定采集的公民个人信息,能够被不法分子“打包出售”,除了信息采集和管理保存等环节存在严重漏洞造成泄露之外,能够成为不法分子可供交易的“商品”,关键还是出在政府部门对信息服务社会发展的严重滞后上,任何信息的价值都是体现在可使用上,政府部门不能将所采集的各种信息发挥出服务社会的最大价值,就无法保证不法分子不受利益驱使去窃取获利。而现实中政务信息缺乏共享,系统、地区甚至地方与国家之间也都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共享障碍。正视信息泄露给社会和公民个人造成的危害,更需要反思信息服务与发展的滞后,真正“让信息多流动”,才是抵御和防范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利用的“法宝”。这比装腔作势的“严厉打击”更有效、更可持续。(朱永华)